未办理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有什么后果
1.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未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丧偶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即使按照传统习俗举行婚礼、结婚生子,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只能算作同居关系。如果感情破裂,很可能会发生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但往往会因为不注意保留证据而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不享有法定继承权,这将是丧偶老人“夕阳恋”中更常见的问题。宜宾律师——黎圆园为您介绍以下问题:
2.有配偶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或者没有配偶但以夫妻名义与配偶共同生活的,经法院审查,认为男女确实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即以夫妻关系对待,群众也认可的,应当认定其实际重婚。有配偶的构成重婚罪,没有配偶的另一方知情的,也构成重婚罪。宜宾律师
3.1994年2月1日前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但在此后与他人登记结婚的,登记婚姻受法律关系保护,但登记婚姻后仍保持原事实婚姻关系,构成重婚罪。1994年2月1日前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1994年2月1日后以夫妻名义与他人生活的,行为人不构成重婚罪,因为前后婚姻不受登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