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案子像冬天的寒风,悄无声息地钻进骨头里。我当律师这些年,2024年那起单位犯罪的案子,总让我觉得像一场没料到的戏。主角是个叫老葛的男人,50多岁,开了家小型加工厂,靠生产零件养活一家人。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个没锁的车间门,会把他的厂子和自己推到法庭的被告席。这故事里有生意的粗心,也有法律的冷硬,读来让人既揪心又感慨。
开端:车间的疏忽
老葛的加工厂在工业区角落,机器轰鸣,雇了几个工人,专做机械零件。那年秋天,一个客户找上门,说要订一批精密零件,价值150万,谈好价格后付了30万定金。老葛高兴坏了,赶紧加班加点生产。那天晚上,工人下班后,他忙着盘点,忘了锁车间后门,心想厂区有保安,应该没事。
第二天一早,客户报警,说车间里的一批半成品零件被偷,损失几十万。警察赶到,门锁完好但没上锁,监控拍到几个陌生人半夜搬货。老葛被传唤时,满脸茫然:“我没偷啊,门是忘了锁!”可客户咬定,他故意留门,涉嫌单位犯罪,帮人销赃。
危机:从老板到嫌疑人
老葛被调查时,正在车间擦机器,满手油污。他跟警察喊冤:“我还赔了客户钱,哪来的销赃?”可证据不饶人:合同是他签的,车间是他管的,货丢了公司得赔。《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是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经负责人同意实施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个人都得担责。检方认定,老葛疏忽管理,导致车间被盗,客观上帮了犯罪团伙,构成单位犯罪。
我接手这案子时,他已经被传唤了三次。会见室里,老葛抓着我的手,眼泪都快掉下来:“我就是忘了锁门,哪来的销赃?”我翻卷宗,心里直犯嘀咕。单位犯罪得有“非法利益”的目的,可老葛连货都没碰,赔了30万定金,这案子得从头挖真相。
交锋:真相的拉锯
我先从车间查起。监控显示,陌生人半夜进出,像早有准备。我问老葛:“你平时锁门吗?”他点头:“锁,可那天太累忘了。”我又找到工人,他们说老葛从没教过锁门的重要性,以为没事。我调了公司账目,那30万定金全赔给了客户,老葛没赚一分。
庭审前,我跑去客户公司查底细,发现他们早有纠纷,怀疑是内部人搞鬼。我把这些拼起来,证明老葛只是个粗心的老板,不是犯罪同伙。可检察院不松口,说他“放任车间被盗”,等于间接帮了贼。客户还咬定,老葛和盗贼有勾结。
庭审那天,法庭里挤满了老葛的工人。检察官拿着一堆监控截图,质问:“你一个老板,连门都不锁?”老葛涨红了脸:“我错了,可我没想偷!”我当庭递上账目和工人证词,反问:“我当事人赔了钱,哪来的非法利益?”我还请了个保安专家,证明车间门锁老旧,谁都能撬开。
高潮:转机的曙光
关键时刻,警方抓到一个盗贼,供认是客户公司内部人指使,和老葛没半点关系。法庭上,这供词像根救命稻草。法官听完,皱着眉宣布休庭。一周后,判决下来:老葛和公司无罪,案件另行追查主犯。
老葛走出法庭那天,天空灰蒙蒙的。他站在车间前,低声说:“我以为厂子没了。”家属拉着我道谢,我摆摆手,说这是证据说话,不是我的功劳。
尾声:疏忽的代价与法律的公道
老葛后来缩了厂子规模,只接熟客的单子,说是不敢再租车间给人。我想起这案子,总觉得单位犯罪的红线,像个无形的陷阱,老葛差点掉进去。那场未锁的车间门,像个无心的祸根,差点毁了他的半辈子心血,却也在法律的严苛里,给了他喘息的机会。
这故事没英雄,只有个老实人,在生意的夹缝里,靠着点运气和真相,逃过了牢狱之灾。我做律师,最怕证据埋没,最庆幸能帮对人。老葛还在干零件,听说每次关门,都多检查一遍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