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案子像个埋在路边的地雷,平时不起眼,一踩就炸。我干律师这些年,2024年那起单位犯罪的案子,总让我觉得像一场没防备的戏。主角是个叫老高的男人,45岁,跑一家小型物流公司,手下几个工人。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个没寄出的包裹,会把他和公司拖进一场走私案的风波。这故事里有生意的轻信,也有法律的冷硬,读来让人既揪心又感慨。
开端:包裹的疏忽
老高的公司不大,靠给本地商家存货发货为生。那是2024年夏天,一个新客户——谈吐像个大老板的家伙——找上门,说要存一批价值50万的电子产品,存一周后发走。合同简单:存货,收5万定金,客户回头给发货详情。老高签了字,收了钱,把货箱堆进仓库。客户说稍后发运单,可老高忙得团团转,忘了催,货箱就一直没动。
一周后,警察冲进仓库。货箱里不是电子产品,而是违法的走私烟草。客户人间蒸发,老高的公司被指控单位犯罪,涉嫌协助走私。老高愣了:“我连箱子都没开,凭啥是我干的?”
危机:从经理到被告
老高被带走时,仓库还被封了。他跟警察喊冤:“我就是存个货,啥也不知道!”可证据不饶人:合同是他签的,定金进了公司账户,货箱在他地盘上。《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是公司为非法利益,经负责人同意实施的违法行为,公司和个人都得担责。检方认定,老高的公司明知货物来路不正,还存着,等于共谋走私。
他弟弟找到我时,声音发抖,攥着拘留通知书:“他老实得不行,咋会干这事?”我翻卷宗,直觉告诉我有猫腻。货箱没开封,老高没碰过。这案子得从头挖真相。
交锋:真相的拉锯
我先查仓库。警方清点显示货箱没动,跟老高说的一样。我问他:“你验货了吗?”他摇头:“他们说是电子产品,我就信了。”我找了他的工人,他们说老高忙得没空每单都查,客户还催着快存货。
我又拿合同和客户的邮件。邮件写得含糊,运单说好要发却没来。我查了客户的公司——空壳,地址是假的,摆明了圈套。我把这些交给警方,逼他们再查。几天后,抓到一个中间人,承认他用老高的仓库当中转点。
庭审那天,法庭里挤满了老高的伙计。检察官甩出一堆合同和流水单,质问:“你一个经理,连货都不查?”老高涨红了脸:“我信错了人!”我当庭递上库存记录和邮件,反问:“我当事人没动箱子,哪来的走私故意?”我还请了个工人作证,老高忙得连饭都没空吃,哪像罪犯。
高潮:逆转的曙光
关键时刻,中间人供认走私是他一人干的,用老高的仓库当幌子。法庭上,这话像根救命稻草。法官听完,皱着眉宣布休庭。一周后,判决下来:老高和公司无罪,主犯另案处理。
老高走出法庭那天,天空阴沉沉的。他站在仓库门口,低声说:“我以为公司没了。”弟弟拉着我道谢,我摆摆手,说这是证据说话,不是我的功劳。
尾声:信任的代价与法律的底线
老高后来缩了生意,只接熟客,说是不敢再碰生人。我想起这案子,总觉得单位犯罪的红线,像个无形的陷阱,老高差点掉进去。那场未寄的包裹,像个无心的祸根,差点毁了他的半辈子心血,却也在法律的严苛里,给了他重来的机会。
这故事没英雄,只有个老实人,在生意的夹缝里,靠着点真相和运气,逃过了牢狱。我做律师,最怕真相被埋,最庆幸能拉人一把。老高还在跑仓库,听说每次存货,都多看一眼合同上的章。



